国家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
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 离休、退休(退职);
2.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 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 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杭州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5.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 出国、出境定居;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