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北京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被保险员工在分娩后连续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含分娩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如果分娩后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后连续支付少于9个月,分娩之后(包括分娩)连续支付超过12个月的,由雇主支付分娩津贴,员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补充。
如何计算生育保险津贴:
生育津贴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雇主应补足差额。
如何获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申请应由被保险单位发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投保缴费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