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 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