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牙科报销范围一般是为了治疗牙齿疾病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用,比如:

1.拔牙;

2.补牙的基本材料和治疗费用;

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齿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但如果是属于牙齿美容美白、整形范围内的相关医疗费用,那么是不在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之内的,比如镶牙、烤瓷牙、洗牙、正畸、种植牙等。

一般来说,牙科治疗通常属于门诊医疗费用,因此在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时,通常是按照门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的,比如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在报销牙科治疗医疗费用时,一般是村卫生室可以报销7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报销60%、院校医院或医务室可以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之内,参保人所产生的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