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养老保险一般可按照以下方式转:

一: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参保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后,交至转出地(即参保地人社局)后,再由转出地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即可;

2.社保转入工作地:携带工作地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和接收函(养老保险)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手续,再将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社保参保凭证、信息变更表交至工作地社保局即可。

二: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转出参保地:经办人员携带好在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2.外省转入:参保人或单位代办人携带好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在转入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交至转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三: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在首页导航栏点击“关系转移”,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好相关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