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与非低保户并无本质区别,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数据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通常经济发达地区(如一线城市)的数值会更高。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这是个人历年缴费基数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范围通常在0.6至3.0之间。缴费指数越高,反映个人历史缴费贡献越大,进而基础养老金水平越高。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指1992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或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的时间点前)的工龄。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这是个人缴费部分的8%及其累计利息的总和。个人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
计发月数:这一数值与退休年龄挂钩。例如,60岁退休时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时为170个月,50岁退休时为195个月。延迟退休后,计发月数会减少,从而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额度。
低保户退休后的养老金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式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方法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而定。因此,在计算退休金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另外,低保户在退休后如果养老金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有可能享受低保待遇。但具体是否享受及享受的标准需根据当地低保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