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可以转成居民养老。以下是关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详细解答:
一、转换条件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主要包括: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愿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转换流程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流程一般如下:
1. 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同时,需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 审核与发出联系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3. 办理转出手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出手续,包括生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4. 办理转入手续并告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三、注意事项
每位参保人应只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可以转成居民养老,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转移接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