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实行的是个人账户制度,这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其核心特点和内容如下:

一、制度特点

1.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养老金制度得到了政府的明确支持和推动,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
2. 个人自愿参加: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3. 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资金将投入市场进行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4. 个人账户制:每个参加人都将拥有一个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投资收益以及领取情况。

二、核心内容

1. 缴费与积累: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
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资金将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实行完全积累。

2. 投资与收益:

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个人养老金资金将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3.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时,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者是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时则单独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 领取条件与方式: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形时,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领取方式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

三、实施范围与进展

1. 实施范围: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 产品供给优化:在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的基础上,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也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具有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和个人账户制等特点。通过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劳动者可以为自己未来的养老生活提供更多的积累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