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及收益情况如下:
一、缴费档次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养老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政府补贴
政府对不同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缴费200元补贴35元
缴费300元补贴40元
缴费400元补贴45元
缴费500元至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
缴费800元补贴100元
缴费900元补贴120元
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
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
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
同时,政府对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并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此外,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还会为其代缴不低于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三、养老金收益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益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由自治区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目前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6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资金的运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具体来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139)+(缴费年限-15)×2元/月+5元/月(年龄≥65周岁)。其中,“139”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同时,养老金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额可以依法继承。
广西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多样,政府补贴力度大,养老金收益稳定且可持续。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为未来的养老生活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