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过兵的人退休后可能享受的额外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养老金待遇相关补贴

1. 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地统一标准发放,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可增加基础养老金的发放额度。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此外,对于部分在军队服役至退休的军人,如军官或服现役满30年的中级以上军士,其退休待遇通常较高。并且,退役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军人,其退役期间的年限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这部分军人在退休后,除了基本的养老金外,还可能获得一份过渡性养老金,从而提升整体养老金水平。

二、退役金待遇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如担任军官满16年、服役满20年,或者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的,可以选择逐月领取一定比例的退役金。退役金的计发基数和比例根据个人的待遇级别和任职年限来确定,即使在退休后,这部分退役金仍会持续发放(但计发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

逐月退役金的计算公式较为复杂,主要包括计算基数、基础比例、军龄增加比例、立功系数、边远系数、岗位系数和主官系数等因素。具体数额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三、生活补助待遇

部分退役军人,特别是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可以申请老年生活补助。补助的标准根据服役年限来确定,每服一年兵役,每人每月可以补助一定金额。

此外,对于其他特定情况的退役军人,如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和抚恤。这些补助和抚恤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四、其他补贴和优待

1. 荣誉补贴:对于参战退役军人,新增了荣誉补贴项目。立功者的退役金比例最高可以增加15%。
2. 艰苦地区服役补贴:在艰苦地区服役的军人,退役后可能享受额外的补贴。例如,在六类艰苦地区服役满10年的军人,退役金会额外增加5%;如果服役时间超过10年,每多一年还可以再增加1.5%,累计上限是15%。
3. 企业白名单制度试点:在北京、深圳等地试点了“企业白名单”制度。对于列入白名单企业的军人,其服役年限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如1.5倍)折算为社保年限。这意味着,服役年限在折算后可能直接增加退休金的计算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贴和优待政策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待遇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专业养老金规划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