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包含的只有三险,分别是老年补贴、医疗保险以及工商保险,与上海本地户口人员相比少了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

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为12.5%,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上海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

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