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已公布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生育险医疗资格的医院,参保生育险的人,在生产时可以为自己选择规定的生育险定点医院。就可根据一定的政策规定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否则不能报销。

那么大家在为自己选择生育险定点医院时,有哪些好的方法来帮助自己进行选择呢?

1、就近原则。

参保人以离家最近的定点医院为目标,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这也是为了防止在遇到突发情况,需要进行生产时,不必花费大量时间去较远的定点医院,从而耽误孕妇生产。

2、实际出发。

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状况来为自己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比如有些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高,那么相应的,花费也会很多。如果不是必要的医疗服务,大家就可以省去部分医疗服务,节省家庭在医疗费用上的开支。毕竟生育险也是有一定最高限额标准的报销的,超过这个限额,同样也是需要自己承担。

那么若自己已经选定了生育险定点医院,能不能再次变更为另一所医院当做定点医院呢?

一般来讲,在选定好了一所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孕期内是不得变更的。但若是因为医疗条件限制、自己住所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和分娩医疗机构的,则需要携带好以下这些资料前往自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原就医确认凭证(经定点医院盖章确认过的《就医确认申请表》);

2、新的《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3、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医疗条件限制证明、住所变化证明等);

4、本人身份证明及参保证明。

以上就是有关生育险定点医院的相关问题解说了,希望大家在选择时能有个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