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秦皇岛市医保局获悉,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比例和标准进行了调整。

自今年1月开始,灵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8.5%(合并统一账户)和6.5%(46统筹).1-6月,灵活用工人员月缴费标准调整为477.02元(统一账户合并:设立个人账户)和364.78元(单建统筹:不设立个人账户)。按照相关法规,市级灵活就业人员在每年1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次性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灵活员工个人账户中医保资金的比例和标准也发生了变化。自1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已纳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标准为保险缴费基数的2%,转移金额为112.24元。医疗保险退休之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照月配额转让,转移金额为2021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转移金额为59.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