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江苏省令第36号)相关法规,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我国法规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法规足额缴费;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常州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网上退休登记。职工本人或其监护人协助所在单位按经办流程登陆省人社网办大厅填报退休人员信息并推送成功。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

2.窗口提交材料。单位经办人将职工档案和相关材料送至企业退休专窗。窗口受理后按以下流程办理:退休初审—退休复审—待遇初审—待遇复审—结论送达(退休审批通过后内部流转至待遇核定部门核定养老待遇)。

所需材料:

1.原系国有、县(区)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他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录(分配)、调动、调资、离职、服兵役、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等;

2.申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4份,由单位在网办大厅填报并打印);

4.《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办事指南—04退休人员管理类下载,此表为退管科登记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用);

5.《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仅因病退休、退职人员提供);

6.《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出》(仅特殊工提前退休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