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将今年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实现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17连调”。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惠及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12.19万名。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年底的591元增至目前的2707.94元,净增2116.94元,年均增长9.36%。

本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此外,对2021年度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