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来宾市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 已在来宾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2. 因工作变动或户籍迁移需将社保关系转入/转出来宾市
3. 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全国社保转移接续平台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原件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现场领取)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跨省转移:需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 机关事业单位转入:需提供编制证明和工资转移单
三、办理流程(以养老保险为例)
转出流程:
1. 到来宾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2. 社保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将凭证交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4. 两地社保机构通过全国平台完成资金划转(约15个工作日)
转入流程:
1. 在来宾市新单位参保缴费满1个月
2. 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申请转入
3. 社保局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
4. 完成资金和档案转移后通知申请人
四、资金计算示例
假设张先生从南宁转往来宾市,其养老保险转移金额计算如下:
个人账户部分:全额转移(历年缴费本金+利息)
例:南宁期间个人账户累计18,500元 → 全额转入来宾账户
统筹账户部分:按缴费基数的12%转移
例:南宁期间月均缴费基数6,000元,参保3年(36个月):
6,000×12%×36=25,920元 → 转入来宾市统筹基金
五、注意事项
1. 医疗保险转移需单独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可同步转移
2. 退役军人社保转移需提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2025年起全国推行电子化转移,部分业务可通过"广西人社APP"办理
4. 转移接续业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六、咨询渠道
来宾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科:0772-XXXXXXX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XX号社保服务大厅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