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浙江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浙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浙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养老金

浙江养老金发放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一、2019年浙江省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浙江社保基数上下限为:3321.60-16608.00元,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多退少补。

二、2019年浙江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1、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所属期),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3、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自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浙江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