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自2021年8月1日开始,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浙江省失业保险》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按照省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70%-80%确定。
衢州按80%确定的政策,从2021年8月1日开始,衢州市失业保险标准将从1328元每月调整为1472元每月。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也将同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