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滁金管〔2017〕43号)精神,2018年度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7年1月1日以后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缴存职工人数达到职工总人数的50%以上(含),申报补贴时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申报期限

符合补贴条件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应于2019年1月底前申报2018年度财政补贴,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资料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2、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清册

3、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应与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名册一致)

4、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

6、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引进人才审批表

四、申报地址

市直(含市经开区和苏滁园)及琅琊区、南谯区企业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办理补贴申报工作,各县(市)企业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补贴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

市直 3029473、3022586

天长 7030371

明光 8038809

定远 4888518

全椒 5220003

凤阳 6715327

来安 562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