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下发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确定了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930元,最高标准为20331元。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通知》明确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上,可在个人窗口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同时,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