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对外经办服务平稳过渡,对于“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上线前已办理部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业务的劳动者,目前仍可在原人社“就业参保登记”功能中办理后续业务,请涉及此类情况的单位加紧办理,原功能将适时关闭。
(上海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