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土葬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十个少数民族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在现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上再增加50%。

(上海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