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经办信息系统提取的,无须重复提交);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含一寸彩色登记照);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的首次门诊病历、全部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受伤部位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及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
(4)提出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停工留薪期确认文书;
(5)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供工伤伤情发生变化的病历资料、届满1年的有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和劳动关系证明。
(6)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其它材料。
(来自武汉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