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医保毕业后需做好衔接,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详见正文。

  问:武汉大学生在完成学业毕业后该如何做好医保衔接?

  答:为保障武汉市应届大学毕业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如下:

  1、应届大学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应届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或暂未就业的,可以自愿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2、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参保的,不设6个月的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即从其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应届大学生(含武汉市统筹范围之外)毕业当年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的,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待遇无缝衔接。同时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次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