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国(境)定居或死亡时,由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附《出国(境)定居证书》或《死亡证明》,送交职工所在行业单位。 所在行业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请表》一式两份,与职工或其家属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出国(境)定居或死亡时,由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附《出国(境)定居证书》或《死亡证明》,送交职工所在行业单位。

所在行业单位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请表》一式两份,与职工或其家属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书,《出国(境)定居证书》或《死亡证明》一起报送省社会保险中心。省社会保险中心审核无误后,向出国(境)定居职工或死亡职工家属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中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同时注销养老保险关系。省社会保险中心从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的次月起,调整职工原单位基础数据和基金征缴计划。

职工出国(境)定居一次性支付手续可随时办理。在职职工死亡一次性支付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6日至20日。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统筹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意见》的通知(豫劳险[1999]14号)

发布日期: 1999年5月13日

执行日期: 199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