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受理期限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2022年3月31日,逾期将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抓紧时间申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属2021年期间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

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2022新标准

申领时间

即日起-2022年3月31日

申领标准

1.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的按1035元/月发放。

2.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3.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10.5元/月发放。

申领材料

符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