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失业金到底应当不应当领?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好处?注意这几个方面

首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能领多久、能领多少?

一,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从《社保法》来看,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3个最基本的条件:1,离职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说的就是“被动失业”;3,进行失业登记,且有继续求职的意向。

在满足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向社保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比如终止或解除劳动证明、档案、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审核通过后,次月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二,能领多久?

能领多久?领取期限与离职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直接挂钩,理论上缴费年限越长,则领取年限越长,但设有最高领取期限,即24个月:

以我们这里为例,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2年的,最长3个月;2-3年的时间,6个月;3-5年的,12个月;5年-8年的,15个月;8-10年的,18个月;10年以上的24个月。

在领取次数上,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再次失业的,依然可以申领。

三,能领多少?

一般来说,地区不一则标准不一,与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直接挂钩,高于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但低于或等于最低工资标注,不少地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者90%按月发放。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好处?

但其实,领取失业金的好处远不止这些,其中最大的一个好处是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失业,此后的各项社会保险都会处于断缴的状态,医疗保险也会断缴,断缴之后无法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这对于有医疗需求的职工来说,无疑损失巨大,而领取失业保险基金则可以弥补这一短板,按照《社保法》第四十八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而且不需要失业人员自费缴纳,一切费用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年龄较大的失业者、近期有医疗需求的失业者、健康状况不佳的失业者,这无疑是最大的好处,在发生医疗费支出的时候可以按比例报销,大大降低了医疗压力。

除了医疗保险方面的待遇外,按照《社保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还能享受到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为什么不建议有些失业者申领失业保险金?

既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能获得一份“收入”的同时,还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么为什么建议有些失业者不要轻易申领失业保险金呢?有以下几个出发点:

第一,有些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这一点是首当其冲的,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地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以此累计缴费年限,不妨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但是,个别地区是不允许在此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这会关系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累积,从而或多或少的关系养老金待遇。

第二,对于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少的失业者来说,没有领取的必要

上文我们说到,领取月数与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如果失业保险只缴纳了1年,那么最高也只能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中间还要经过提交资料、审核等程序,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把精力放在找新工作上,尤其是对于职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年轻职工而言,毕竟在职工资比失业保险金要高得多。

第三,对于短时间内可以快速实现再就业的,没有必要领取

要求,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即便入职了新单位,也无法缴纳社保,重新缴纳社保的前提是先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假设个人求职竞争力足够大,短时间内可以实现快速就业,也就没有领取失业金的必要了,直接让新单位续保就可以了。

最后:哪些人适合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哪些人适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总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

1,临近退休的;临近退休,尤其是还有一两年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没有再继续求职的必要,这类人最适合领取,可以临时性的过渡;

2,生活压力较大的;失业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支出压力又较大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作为日常开支,保证正常生活;

3,健康状况不佳的;对于健康状况不佳的,失业期间可能会面临医疗费支出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降低可能出现的医疗费用;

4,失业后,就业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职工;有些职工在失业后,受限于偏大的年龄或较低的职场竞争力,再就业可能会花费较长的时间,此时可以选择申领失业保险金供日常开销;

以上四类人是最适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除此之外的职工,申领与否需要根据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