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要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陕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