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今年失业保险金调整吗每人每月领多少钱?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失业保险金是我国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的补贴,事实上每个城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都有一定的区别。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标准
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为1643-2280元/月。
说明
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相关,每年月平均缴费基数都有调整,因此每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调整,具体标准以当年法规指标为准,详情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注: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标准的1.5倍。
领取时限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
领取方式
线下办理:
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所属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办理,也可至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办理: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者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以“江苏智慧人社”为例,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填写完基本信息、上传完材料点击提交即可。
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请先确认已办理失业登记。
发放时间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停领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