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重庆市规定的特殊疾病的病人,可以以特殊疾病的报销标准来报销治疗费用。那么重庆特殊疾病的报销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大家保提醒您,在重庆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特殊疾病的报销范围、标准略有差别。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重庆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标准、流程。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规定

一、特殊疾病报销范围

(一)重大疾病

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病;10.儿童白血病;11.成人白血病;12.地中海贫血。

(二)慢性病

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14.慢性乙肝。

二、特殊疾病报销流程

1、申报人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寸照片2张到县社保局2楼大厅13号、14号窗口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2、若无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则需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三、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1、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2、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报销规定

一、特殊疾病报销范围

(一)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的特殊疾病病种为: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肝脏、肾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1型和2型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1)糖尿病肾病;(2)糖尿病神经病变;(3)糖尿病眼底病变;(4)糖尿病足。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极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高血压并发症:(1)高血压肾病;(2)高血压眼病;(3)高血压**病。7、冠心病;8、风湿性心瓣膜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4、结核病;15、血友病;16、重度前列腺增生症;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增殖性疾病;21、丙型肝炎;2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23、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等23种疾病。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的特殊疾病病种为: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3、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4、血友病。

(三)申报以下特病的诊断医院为:恶性肿瘤体检鉴定医院暂定为重庆市肿瘤医院;结核病体检鉴定医院暂定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精神病体检鉴定医院暂定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体检鉴定暂定为新桥医院。

特殊疾病报销流程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在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患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后,需申报办理特殊疾病者,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县社保局职工医保待遇科领取、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一份,于每月1-12日交县社保局职工医保待遇科申报。

2、门诊特殊疾病申报人员交表时告知其体检鉴定时间,体检鉴定时带上近两年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相应疾病的检查结果或检查报告、社保卡、身份证、鉴定费到县社保局指定的体检鉴定医院参加体检鉴定。如本人因患重大疾病不能参加体检,需填写委托书,被委托人需带上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病人病史资料、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医院鉴定。(单月在县医院体检鉴定县中医院及县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双月在县中医院体检鉴定县医院及县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

3、鉴定后于次月12-15日在县社保局办公大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鉴定合格者于公示完毕后带上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寸照片2张到社保局职工医保待遇科办理特病症,原有特病证增加病种的需带上原特病证。

4、参保职工自领取特病证之日起,持特病证及社保卡到本人特病定点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待遇,直接在定点医院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