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为什么最好不要领?如果领取了会怎么样?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了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为什么最好不要领?-社保迷

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申领失业保险金是否会影响就业?已经办理领取的会不会记入职工档案吗?

其实,这个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而且要求经办机构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据悉,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保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证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失业金为什么最好不要领?

虽然说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没有影响。

但领取失业金的后果很严重。会影响养老金支付期限的长短,也就是说,如果失业,则必须中断养老金保险。失业者每月获得的部分失业金将用于支付员工的医疗保险,并将自动从失业金中扣除。如果您不希望中断自己的社保,则可以以灵活的就业或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的保险,而您只需要另外购买养老保险。

如果为了获得微薄的失业金而切断养老保险,这会影响养老金的支付期限,那么收益将不值得损失。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护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