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的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50%(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

  1. “两病”门诊 (高血压和糖尿病):
  •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限额分别为300元(高血压)和600元(糖尿病)。

  1. 慢特病
  • 起付标准 :500元(中医医疗机构为400元)。

  • 报销比例

  • 甲类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乙类病种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45%,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

  1. 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100元,二级为200元,三级为300元。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100元,二级为200元,三级为3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0%,二级为70%,三级为60%。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5%,二级为75%,三级为65%。

  •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为3500元。

  • 退休人员为4500元。

  1.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
  • 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按同级医院的60%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万元。

  1. 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 :1.2万元。

  • 报销比例

  • 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5%。

  • 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 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