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医保局是太康县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医疗保障相关事务。以下是关于太康县医保局的详细信息,包括其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和业务范围等。

太康县医保局电话

办公电话

0394-7733996:用于城镇职工医保业务的咨询。

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

0394-8010001:用于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的咨询,包括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

乡镇医保服务站电话

各乡镇医保服务站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例如太康县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服务站的电话是0394-6825120

投诉举报电话

0394-83581100394-7772110:用于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太康县医保局地址

办公地址

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太康县未来路世纪新城楼下)。

乡镇医保服务站地址

各乡镇医保服务站的具体地址未在搜索结果中详细列出,但可以通过各乡镇的咨询电话获取更多信息。

太康县医保局工作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夏季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冬季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

疫情期间工作时间

疫情期间,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错峰受理、预约办理和网上办理。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

太康县医保局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等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10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渠道包括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等。

太康县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医保基金、监督医疗服务行为等。其联系电话有多个,包括办公电话、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乡镇医保服务站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址位于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医保局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

太康县医保局的位置在哪里?

太康县医保局的位置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谢安大道与财鑫路交叉口西北60米

此外,太康县医保局的医保业务窗口地址在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太康县未来路世纪新城楼下)。

如何联系太康县医保局?

要联系太康县医保局,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电话联系

  • 办公电话:0394-7733252
  • 城镇职工业务咨询电话:0394-7733996
  • 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394-8010001
  • 参保管理股:0876—7624859或0876—7623237

办公地址

  • 太康县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谢安大道与财鑫路交叉口西北60米
  • 医保业务窗口地址: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太康县未来路世纪新城楼下)

邮箱

  • 太康县医疗保障局:1049263697@qq.com

其他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敏(139*****959)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太康县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太康县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政策

    • 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 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2. 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

    • 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合理使用。
  3. 管理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 组织制定并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4. 监督医疗服务行为和价格

    • 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 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

    •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6. 宣传教育和政策落实

    • 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医保政策的落实。
    •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