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局是负责全省医疗保险相关事务的机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以方便参保群众咨询、办理医保业务。

河南省医保局联系电话

总机电话

河南省医保局的总机电话是0371-69690409,该电话主要用于处理医保相关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总机电话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热线,能够帮助参保群众解决多种问题,体现了医保局的公共服务意识。

各市医保局电话

河南省各市的医保局电话如下:

  • 郑州市: 0371-123933
  • 开封市: 0371-23581119
  • 洛阳市: 0379-65519169
  • 平顶山市: 0375-37829596
  • 安阳市: 0372-3809509
  • 鹤壁市: 0392-32282218
  • 新乡市: 0373-36999229
  • 焦作市: 0391-882011010
  • 濮阳市: 0393-711239311
  • 许昌市: 0374-311211012
  • 漯河市: 0395-351319913
  • 三门峡市: 0398-281031314
  • 南阳市: 0377-622996221
  • 商丘市: 0370-322111016
  • 信阳市: 0376-688658017
  • 周口市: 0394-835811018
  • 驻马店市: 0396-278889819
  • 济源示范区: 0391-6639856, 663565619
  • 航空港区: 0371-61312075。
    这些电话覆盖了河南省各个地市,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咨询医保相关事务,提升了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24小时热线电话

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24小时热线电话是0371-69612393,提供语音导航自助咨询和人工服务。24小时热线电话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全天候的咨询服务,特别是在非工作时间也能解决问题,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

河南省医保局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河南省医保局的主要办公地址是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政编码为450018。明确的办公地址有助于参保群众在需要时能够快速找到医保局,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或办理业务。

河南省医保局办公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

河南省医保局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标准的工作时间设置符合大多数政府部门的办公时间,方便参保群众在工作日进行咨询和办理业务。

河南省医保局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包括总机电话、各市医保局电话、24小时热线电话以及明确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这些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方便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咨询和办理需求。

河南省医保办官方网站信息

河南省医保办的官方网站是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gfw.ylbz.henan.gov.cn/

该平台提供以下服务:

  • 个人服务:包括基本信息查询、缴费记录查询、消费记录查询、参保证明打印等。
  • 单位服务:支持单位参保人员新增、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以及打印转移用参保缴费凭证等业务。
  • 公用服务:提供医疗项目查询、医疗机构数据填报、专家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定点零售药店查询、经办机构查询、医保药品信息查询等。

此外,平台还支持账户共济成员管理、申报医疗费用补助等操作,并会发布重要通知和公告。

河南省医保办地址在哪里

河南省医保办的地址是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政编码为450018。

此外,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出版产业园D座(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农业南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自2022年11月14日起,原省直医保服务大厅相关业务转至新址办理。

河南省医保办有哪些主要职责

河南省医保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制定与实施

    •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 基金监管

    • 组织拟订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待遇保障

    • 组织拟订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 医药服务管理

    • 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 价格管理

    • 组织拟订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招标采购

    • 拟订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 经办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 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 监督管理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 其他任务

    •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