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河池市的医保政策,不同人群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学生和儿童

  • 报销范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为18万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2.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 报销范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为10万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3. 其他城镇居民

  • 报销范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为10万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4. 多次住院政策

  •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及以上时,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 转院或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5. 门诊统筹待遇

  • 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6. 特殊慢性病门诊

  •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7. 注意事项

  • 医保报销范围仅限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报销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因时间或地区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相关政府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