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负责人需要经常为职工办理现金报销,但是许多负责人并不清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所需的流程及资料。本文将为消费者介绍河北省单位医保现金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

每月10日至15日;12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流程及资料:

1.单位医保负责人收集报销票据,到医疗审核科进行一次审核并加盖审核章

2.整理报销原始凭证,填写报销明细表、汇总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将报销单据和报销人的医疗IC卡,一并交基金财务科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

加盖财务审核章

4.单人报销费用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批准签字;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冲卡报销

5.冲卡报销后,IC卡退还本单位;中心打印报销明细单,可做报销凭证

6.申请省财政厅拨款,到医保中心帐户后,逐笔拨到各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