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农民的健康问题提供了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呢?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1、新农合大病保险对纳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的参合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因特殊情况超过省定限价以上个人负担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

2、纳入我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I型糖尿病等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农合报销后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3、我市确定的治疗22种重大疾病必须、合理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增加调整的病种。

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社保迷

新年合大病医保保障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障对象有哪些?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已参加十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合母亲获取参合资格,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

不属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1、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因斗殴致伤、酗酒、吸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刑事犯罪、戒烟、戒毒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

2、各种非功能性整形、矫形与美容、不孕不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公共卫生项目负担和国家、省已有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医药费用中已经由医疗机构减免的部分;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于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科研型、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耗材等费用。

4、超出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药费用。

5、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6、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7、与治疗当次疾病无关的药品、检查、耗材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