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医保卡的医保卡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对于人们来说,并不陌生,当我们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就诊费用时,使用医保卡可以报销多少呢?本文为您在天津参保人讲述的使用医疗保险卡的报销比例?

天津医保卡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 (门诊费—800%门槛费)*50%

二:住院 (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 90%【退休的】)

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