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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规定包括: 1. **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800元,允许年度累计限额为800元。 2.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含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 - 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5%。 - 参保居民:50%报销。 3. **报销范围**:仅限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项目、健康查体费、整形美容项目及患者承担费用。 4. **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年度最高支付6000元,限额不结转、不累加。 - 参保居民:全年累计限额800元。 5. **其他规定**: - 仅允许年度报销300元。 - 建议携带市民卡刷卡就诊,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门诊统筹800元报销的规定如下:

  1. 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

  • 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刷卡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内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全年累计限额为800元。

  1.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4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 参保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50%。

  1. 报销范围
  • 只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门诊统筹,自费的项目、健康查体、整形美容项目及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等不能纳入门诊统筹。
  1. 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全年累计限额为800元。

  1. 其他规定
  • 参保人员须携带市民卡就诊,费用按级别比例支付,年度最高限额有效。

  • 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中,年度内累计均只可报销300元。

综上所述,门诊统筹800元报销的规定主要涉及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是否在职等因素进行计算。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携带相关证件就诊,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