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使用职工医保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要求不得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保)不能同时参加。如果同时参加两种医保,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只能在一处享受待遇。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职工医保余额可以给家人代缴合作医疗费用,但这并不等同于使用职工医保卡直接为合作医疗缴费。

建议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以避免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