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 携带以下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报销。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1.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 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到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手续。报销材料包括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受理。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1. 报销比例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住院医疗费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16万元报销8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6万元报销70%,60001元至16万元报销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3万元报销55%,30001元至6万元报销60%,60001元至16万元报65%。另外,参保人员在支付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先由个人支付10%。

  • 异地住院医疗费,依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报销。其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1. 其他注意事项
  • 医疗费用报销执行《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试行)》。

  • 首次使用医保卡需到医院医保窗口划一下查下余额,要不药店无法直接识别会告诉你里边没钱。

建议:

  • 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报销材料,以确保报销流程顺利进行。

  • 对于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建议提前了解异地报销的具体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