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
  • 每人每年按90元标准核算,每次就诊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普通门诊费用实行全年包干,超支自理,不能家庭共用。
  1. 意外事故门诊
  • 在册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事故门诊的,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限参保当年度使用。
  1. 门诊慢性病
  • 门诊慢病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单病种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两个及以上病种年度支付限额1500元。

  • 城乡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糖尿病年度限额300元,高血压年度限额2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 居民二类门诊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年度支付限额2300元,享受待遇可与现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叠加。

  1. 门诊特殊重症疾病
  • 因门特重症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年度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做高级别确定;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支付。
  1. 住院报销
  • 本地就医: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 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

  • 二乙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3%;

  • 二甲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3%;

  • 三乙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8%。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绵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