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19年3月以前分别由人事部、劳动部、民政部等部门负责管理。3月以后,根据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5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19年3月以前分别由人事部、劳动部、民政部等部门负责管理。3月以后,根据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5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19年3月以前分别由人事部、劳动部、民政部等部门负责管理。3月以后,根据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5号)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职能,民政部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职能,卫生部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原国务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能,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担,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