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如下:

  1. 备案登记
  • 参保人需要在异地就医前,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可以通过线上(如社保局官网、官方微信、电话等方式)或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表、异地居住证明等)方式办理备案。
  1.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携带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这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的凭证。
  1. 直接结算
  • 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了医保联网结算,参保人可以直接在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医疗费用会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后再报销。
  1. 个人垫付
  • 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未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
  1. 报销申请
  • 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1. 审核与拨款
  • 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会直接打入患者的个人账户中。

建议:

  • 尽量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 在异地就医时,务必携带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 关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最新通知,了解异地就医政策和流程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