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卡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注销条件

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申请注销:

  1. 死亡 :提供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公安户籍注销证明;

  2. 出国(境)定居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定居证明;

  3. 重复参保且无法转移 :无法将医保关系转移至其他地区;

  4.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部分地区规定需同时满足。

二、注销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必备材料

    • 《业务申请表》;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 死亡人员补充材料

    • 医院死亡证明、民政部门火化证明或公安户籍注销证明;

    • 若指定受益人存在,需提供法律文书或亲属关系证明。

三、注销流程

  1. 提交申请

    • 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医保窗口等)提交注销申请。
  2. 审核流程

    • 办理机构进行初审,区(县)经办机构复审,最终由医保部门审核认定是否符合注销条件。
  3. 领取结果

    •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业务核定表》或《办理情况回执》,或委托村(居)协办员代领。

四、特殊情况处理

  • 材料缺失 :若材料不齐全,需补全后再申请;

  • 重复参保 :需先解决重复参保问题,再办理注销。

五、注意事项

  1. 医保待遇终止 :注销后,医保待遇将立即终止,医疗费用需自费;

  2. 重新参保 :若需重新参保,需按当地规定办理参保登记;

  3.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