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中途退保的退费规则如下:

一、可退情形及金额

  1. 犹豫期内退保

    保单生效后10-15天的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退还已缴保费(需扣除约10元工本费)。

  2. 被代签名或代理违规操作

    若因业务员代签名或能证明代理人违规操作/欺骗,可申请全额退款。

  3. 重复缴费或参加职工医保

    • 若在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可申请退还未享受待遇的缴费部分;

    • 若已参加职工医保,则需中止居民医保后,退还重复缴费部分。

  4. 户籍注销、参保人死亡、移民等特殊情况

    符合法定情形时,可申请退保并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二、不可退情形

  • 正常缴费后退出 :参保人成功缴费并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 单位缴费部分 :无论何种原因退保,单位缴纳的费用均无法退还。

三、注意事项

  1. 退保损失 :医保属于强制储蓄型保险,中途退保可能导致医疗保障中断,建议优先保留参保资格;

  2. 办理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及申请表等材料,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城乡居民医保中途退保仅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及待遇享受期后的费用均无法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