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二档异地住院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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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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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 (财政部门印制或税务部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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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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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或者出院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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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及招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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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单价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或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需提供材料条形码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确认为国产或进口材料的证明 (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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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用药清单、转院证明 (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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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需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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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医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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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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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特别是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需为参保人本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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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报销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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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况(如使用特殊医用材料),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