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跨省使用的流程如下:

  1. 事先登记备案
  • 参保人需要在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可以通过电话、网上办理或直接到医保中心办理。
  1.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参保人员需要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有找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才能进行直接结算。
  1. 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 在异地就医时,患者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需个人先行支付。
  1. 携带必要材料报销
  • 出院后,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十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 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 新农合医疗证(如果适用)

  • 病历复印件

  • 住院结算单(或发票)

  • 住院费用清单

  • 转诊备案手续。

  1. 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结算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1. 手工报销
  •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患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若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患者可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1.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将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跨省共济给家人使用。需要事先在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在APP中完成相关操作。

建议

  • 提前备案 :为了确保顺利报销,建议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避免因未备案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选择定点医院 :尽量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以简化报销流程。

  • 保留好所有凭证 :在就医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和单据,以便在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实现跨省使用医保待遇,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