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我国已有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下是一些具体城市的实施情况:

  1. 北京市 :自2023年7月1日起,将促排卵检查、胚胎移植术等16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条件需在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夫妇年龄22至40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辅助生殖技术(ART)临床应用指南》要求,报销比例为50%。

  2. 上海市 :自2024年6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甲类项目可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项目个人需先负担10%的费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2023年11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分别为职工医疗保险7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

  4. 甘肃省 :自2024年2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条件与北京市相同,报销比例为个人先行自付后,按60%比例报销。

  5. 内蒙古自治区 :自2024年2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条件与北京市相同,报销比例分别为职工医疗保险7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

  6. 江苏省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分别为职工医保80%,居民医保70%。

  7. 浙江省 :自2024年6月1日起,将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取卵术、取精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

  8. 河北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9. 湖南省 :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

  10. 安徽省 :自2024年8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1. 江西省 :自2024年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2. 山东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3. 海南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4. 青海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6. 湖北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7. 河南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8. 山西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9. 贵州省 :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具体实施时间、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20. 福建省 :自2024年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21. 陕西省 :自2024年9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需要进行试管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