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职工产假天数

北京市还规定,女职工经过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同意,女职工最多可休7个月的假。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哪些情况下产假可以延长

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得比较原则,工作中主要执行原劳动部制定的。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15天+15天,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一、北京陪产假多少天生育二孩可以享受吗

北京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生育奖励假为30天,如单位同意还可以增加1至3个月产假,这样北京产假就有7个月了。但具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北京女职工未婚生育可以休带薪产假吗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